院校代號 |
院校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計劃數(shù) |
學費(元/年) |
類 別 |
備注 |
0123 |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 |
土木工程 |
01 |
50 |
22000 |
理工類 |
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yè)為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鐵道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測量與監(jiān)理、建筑設計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基礎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程監(jiān)理、電力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技術、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城市水利、鋼結構建造技術的考生可報考。 |
工商管理 |
02 |
50 |
20000 |
經管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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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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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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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
二、報名
1.報考條件
(1)我省各級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各專業(yè)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2.報名與填報志愿
實行網上遠程報名和填報志愿。
(1)符合條件的學生需于2017年3月16日至20日期間,以真實身份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報名系統(tǒng),取得注冊號,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選擇招考類別,填報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統(tǒng)里上傳一張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格式標準,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尺寸規(guī)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考類別,具體類別根據(jù)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yè),按《對照表》確定。
每個考生可填報8個志愿,每個志愿包括一個院校和一個專業(yè)。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選定的招考類別內填報志愿,跨類別填報的志愿無效。考生填報志愿前,須認真仔細查看擬報考院校專業(yè)的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所在院校應引導考生根據(jù)自身學習能力,填報與所學專業(yè)對口的專業(yè),以免因專業(yè)基礎不足而無法完成本科階段學業(yè)。醫(yī)學、護理類等專業(yè)的具體報考要求和學制年限,由招生院校根據(jù)行業(yè)要求設定,在招生計劃中予以明確。
(2)現(xiàn)場確認與資格審核
完成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的考生,于2017年3月22日至24日到現(xiàn)所在院校的確認點,憑注冊號辦理報名信息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核對報名信息無誤后,在《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現(xiàn)場確認時,考生憑身份證辦理確認手續(xù),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110元/人);未上傳照片或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現(xiàn)場拍攝電子照片,上傳系統(tǒng)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記表》并簽名。
考生所在院校負責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及其所填相關信息是否真實,并在《考生登記表》上簽署學校審查結論、加蓋公章,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完成報名資格審核確認。
三、考試
1.考試科目:
招考類別 |
考試科目 |
文史、法學、教育、藝術 |
大學語文、英語 |
理工、經管、農學、醫(yī)學 |
高等數(shù)學、英語 |
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yè)加試,并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yè)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yè)志愿。
2.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3.考試日期為2017年4月16日,上午考高等數(shù)學、大學語文( 9∶00~11∶30),下午考英語(14∶30~17∶00)。
4.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管理,各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在設區(qū)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場。
5.命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公布成績時間為5月上旬。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后三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查卷申報。查卷限報一科,只查漏評、誤評,積分及統(tǒng)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查卷申報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查卷結果反饋。
四、錄取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體制。
2.最低控制線
評卷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3.投檔辦法
按8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專業(yè))順序檢索,一旦出現(xiàn)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和專業(yè),即投檔到該院校該專業(yè)。
4.投檔比例
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5.院校錄取
招生院校根據(jù)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guī)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所在的高職高專院校與省教育廳學生處共同于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yè)資格,不能如期畢業(yè)者取消錄取資格,招生院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xù),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yè),根據(jù)總體錄取情況,視情決定是否進行征求志愿,其中藝術大類中的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yè)生源不足時,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過10分。
五、教學組織與管理
1.報到注冊和學籍管理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普通專科(高職)畢業(yè)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 學校學生,學制兩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zhí)行。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手續(xù)。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yè)。畢業(yè)時發(fā)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證書,文憑表述為“我校XX專業(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2.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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